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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被前妻偷走不还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66 次  来源:网络

一、房产证被前妻偷走不还怎么办

首先,请您务必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完成相关备案程序,以获得警方开具的正式回执(证明文件)。

其次,您需返回户籍所在地向相关机构申请户藉及离婚证书的挂失与补发手续(包括户口簿和离婚证在内)。

然后,您前往隶属于您物业所在地域管辖的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登记,声明您丢失的证件已被盗窃,这将确保您的物业不被非法变卖,但手续办理可能需要长达半年之久才能取得新的证件。

最后,希望您能考虑在本地报纸或媒体上发布相应公告,详细公布所遭盗窃的证件类型以及证件上的明确编号(即证件号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二、房产证被偷用去抵押了

在产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产证被偷拿去抵押了,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抵押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被前妻偷走不还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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