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房产 • 正文

口头协议买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  浏览: 55 次  来源:网络

一、口头协议买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法律规定,口头订立的房产交易协议具有约束力。

若在协议中不存在效力瑕疵或者被宣告无效的情况下,只要合同各方达成共识并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与权益,该合同即视为有效。

即使是以口头方式订立的合同,只要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共识得以实现,且各方面的权益和义务得到了妥善处理,那么这一合同也将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口头协议违约如何解决

在口头协议违约的情况下,应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司法责任。

在此过程中,若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守约方可依据以下几种情形提出违约金主张:

首先,倘若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那么守约方可据此要求违约方支付已经约定的违约金。

然而,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遭受的损失,或是违约金过高远超过实际所承担的损失水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基于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整或削减;

其次,如果协议未对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作出明确规定,则守约方可参照违约行为所引发的实际损失,向违约方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要求;

但同时也需要注意,口头协议违规最具挑战性的便是如何确保协议约定条款以及违约事实的证据确实可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口头协议买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