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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租房和房贷哪个合适

发布时间:  浏览: 48 次  来源:网络

一、专项扣除租房和房贷哪个合适

相较之下,选择利用住房租金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抵扣似乎更为经济实惠,这是因为这些城市针对住房租金采用的扣除标准普遍要高于同期住房贷款利息。尽管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标准都是统一设定的,即每月可扣除1000元。

然而,在扣除额度方面,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则分别为每月1500元和1100元及800元。因此,从扣除金额的角度来看,仅有住房租金的扣除方式可以选择每月1500元或者每月1100元的扣除额,这无疑使得选择利用住房租金进行个税抵扣显得更为划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二、专项扣除租房可以减免多少税

根据相关规定,关于租赁房屋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减免和抵扣事宜,具体实施措施如下:对于市区总人口数量在100万以下的城市,其抵扣的标准设定为每个月八百元;而对于市区总人口数量大于或等于100万的城市而言,其抵扣的标准则设定为每个月1100元;

最后,对于由国务院明确指定的城市,其抵扣的标准则设定为每个月15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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