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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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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所需证件详情;出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户籍卡、婚姻状况证明文件、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房屋买卖契约。作为出卖方的夫妇二人均需亲自前往当地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进行签署确认。而购买方则须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户籍卡及购买方的当事人也应亲自抵达当地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进行签字确认。关于过户手续所需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如下:

(1)契税:对于90平米以下首次购房者,按照1%的比例进行缴纳;对于90至140平米之间的房屋,按照房价的1.5%进行缴纳;而对于140平米以上的房屋,则需要按照房价的3%进行缴纳。

(2)营业税:当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后,可免于征收;若未达到五年期限,则需按照房价的5.5%进行缴纳。

(3)土地增值税:同样,当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后,可免于征收;若未达到五年期限,则需按照房价的1%进行缴纳。

(4)所得税:当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后,可免于征收;若未达到五年期限,则需按照房价的1%或者房屋原始价值与当前价值之差的20%进行缴纳。(房屋原始价值通常以上一次缴纳契税的金额为准)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每平米6元的标准进行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为80元人民币。

(7)房屋评估费:按照评估额的0.5%进行缴纳。以上所有手续均需与卖方共同前往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的房地产权属登记窗口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下,在7个工作日内便能完成全部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买卖过户无需经过公证程序,双方可以直接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二、北京房产过户去哪里办理手续

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二手房所有权的转让手续。二手楼宇的交易和相关过户流程如下:

首先,必须先签署房地产购买合同(此项可以在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购买),在这份合同中详细列明各方在买卖方面的约定条款,诸如如何支付购房款项在内,明确区分支付次数。

其次,务必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操作步骤。

最后,只要双方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对应的复印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书、税费交付凭证、买卖合同及房产证书等相关材料,就可以轻松地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在进行房屋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提供以下必要文件资料: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材料;购买方还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出售方则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买卖合同文本。以上各项文件资料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签字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契税(税率为1%-3%)、营业税(如果房产已经持有超过五年,则可以享受免征政策,否则将按照5.5%的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同样是根据房产持有年限来确定是否免征,否则将按1%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房产已经持有超过五年,则可以享受免征政策,否则将按照1%或者差价的20%的比例征收)以及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用、评估费用等。所有相关手续都需要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并提交至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的房地产权属登记窗口进行办理,整个流程并不需要经过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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