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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缴纳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分析说明】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必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2、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设立登记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元。
3、股东分期缴纳全部出资的法定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