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公司 • 正文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与要求

发布时间:  浏览: 448 次  来源:网络

现实当中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就是他们提出设立公司的申请,并且公司成立之后主动认购公司股份并会对公司的设立以及其他行为承担责任。那么现实当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与要求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条件与要求

我国规定了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才能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现有法规规定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有以下情况之一: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③正在被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④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⑤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⑥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⑦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现实当中有许多公司的创建人因为触犯法律,或者欠下巨额贷款最后却卷款逃跑的情况,这严重影响了我国的金融秩序以及社会稳定,如果在现实工作生活当中发现公司出现异常建议及时咨询相关专业律师确认情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