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如果想要融资出了借贷还可以通过上市发行股票的手段来获得资金,通企业过上市对于企业的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很多企业在经营到了可以上市的时候都会选择上市,那么民营企业上市要注意什么,民营上市注意事项?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民营企业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尽快清理、修改与‘36条’相违背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的规定,制订落实‘36条’的实施细则”,2009年8月初,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非公有经济发展座谈会上,民营行业的各代表如此强烈呼吁。早在2009年2月24日,全国工商联在“36条”颁布一周年之际,公布了对“36条”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问卷分析报告。
这份报告被认为是最权威的关于民营资本对待“36条”看法的真实反应。在报告中,有近7成的企业家和工商联人士对“36条”的落实表示满意,同样,有74.6%的受访者仍然认为“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2005年国务院3号文件(即“36条”)的最主要工作。
“必须全面贯彻国务院‘36条’,必须切实执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必须发挥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与社会组织的合力作用,进一步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在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非公经济36条”颁布一周年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用了三个“必须”来为贯彻“36条”进行强烈呼吁。
许多时日之后,民营企业及其代言者仍然在为真正贯彻落实“36条”进行着各种努力。传统国有垄断行业通过政府部门颁发的产业调整政策,被许多分析人士认为,这是以看似公平的手段架空了“36条”给民营企业的承诺,它们要么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要么主动将民营企业驱逐出局。在这种变局下,民营企业面前有三种路径可以选择:要么以股权换资源,要么委身国企或外资企业,要么在“再国有化”趋势中被赶尽杀绝。云南红酒业董事长武克钢说的一句令人深刻反思的话:如果政策很难推进,2006年是民营企业的卖身年——不是给国企当“小妾”,就是给外企当“二奶”。民营企业真的走进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一直以来,很多民营企业羡慕国有上市公司滚滚的资金流,羡慕国有企业可以拿到更多的社会资源,羡慕国有企业的管理竞争力,羡慕这个羡慕那个,争着抢着打破头地想上市。实际上,大家看到民营企业的发展之路是非常坎坷的,它们依靠自身的努力,走过了很多鲜为人知的种种曲折与磨难。然而,大家也看到那些上了市的民企也遭遇到了新的成长困惑,它们也染上了“大企业病”,它们也开始伴随着行业竞争的理性和市场的成熟步入了中年危机,企业运营老态龙钟,业绩迅速下滑,人才大量流失,看不清下一步的方向和希望,甚至不少企业开始沉没。全社会正在关注:民营上市企业进入了何种生存状态?他们遇到怎样的困惑?如何选择自己的出路?他们的未来在哪里?
先看一下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截至到2009年8月31日,来自沪深交易所的数据显示,大股东占款有53家企业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占款公司85%已被ST,且全部未股改,而8家未被ST的公司中,只有1家公司完成了股改。上述53家公司中,占款余额最高的是*ST朝华,金额为170526.42万元,涉及的大股东关联公司多达19家,占用的金额从4万元至50733万元不等。
占款余额最低的是*ST深本实,只有31.91万元。上述53家公司中,存在占款的关联方最多的是*ST三农,共有25家公司占用了*ST三农的资金,占用余额达到了50151.73万元。从披露的主要清欠方式看,以资抵债、以股抵债和现金清偿是三种主要方式,但*ST三农、*ST新太、*ST玉源、*ST圣方、ST万鸿、*ST亚星、ST纵横、*ST合金、*ST棱光、ST东碳、*ST托普、*ST屯河、*ST海纳、*ST东源、*ST重实等15家公司未确定具体的清偿方式。在承诺完成清欠的时间方面,*ST新太、ST万鸿、*ST亚星、ST纵横、*ST棱光、*ST屯河等6家公司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间表,*ST金荔等6家公司承诺期已到,但未能清偿,其余大部分公司都承诺在年底完成清欠工作。久占上市公司资金不还的民企责任人正面临法律的惩罚。
据不完全统计,民营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事发后,目前已有15家公司(部分已暂停上市)的相关责任人被调查、刑事拘留或逮捕,还有3家公司责任人潜逃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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