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法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按照该办法的规定执行。经便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那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的要求是如何的?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二、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有哪些
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当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编制,并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公告,其原则是公司应充分披露与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以利于投资者更好地作出股票认购决策。
2.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是公司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
3.定期报告。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持续披露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包括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两种形式。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中期结束后60日(2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4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4.临时报告。如果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某些重要事件,这些事件可能对股价产生影响,但广大投资者却尚未得知,这时公司应立即将该重大事件报告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并在得到核准后,再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说明事件的实质。
以上就是小编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的要求”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