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主义市场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的改造力度也逐渐加大,大多数企业通过公司化改造以及管理体制的完善与加强等,走上了良性的道路,部分业绩较好的企业融入股市,置于经济杠杆的作用之下。国有施工企业是我国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的整体状况来看,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其发展前景是乐观的。当然,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有施工企业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应对新的挑战与机遇,使更多的投资者关注这一领域,支持国有施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在适当的情况下上市就成为一条便捷而行之有效的道路。笔者根据其所在施工企业申请上市过程中的实际经验,谈谈股份制施工企业上市前的财务准备工作。
一、社会审计
股份制施工企业在上市前必须接受社会审计,审计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审计前的资料收集
我们知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需要符合一系列条件,财务方面的要求主要有: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 000万元;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在《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报告无虚假记载等。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提供充足的材料来证明,并通过有审计上市公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核实,出具相关的审验报告才有资格上报财政部申请上市。因此,资料的准备十分重要。
国有施工企业因其生产经营方式的特殊性,下属的会计独立核算单位比较多,人员流动性强,要准备三年的资料工作量十分巨大,这就需要提早做好准备,以避免出现接受社会审计过程中资料准备不全的被动局面,企业的上市进程。总的来说,国有施工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有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相关说明、债权债务明细资料(包括发生时间、账龄、金额、对方单位、款项或产生原因、债务风险程度等)、审计报告期的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也可以这样说,只要是审计报告期内公司账面上反映的数据,都要提供相关的资料,而且要真实、详尽。
(二)审计前的自查核实
资料收集全面以后,要有一个自查与整理的过程,这项工作要在接受社会审计前完成,并保证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序。清查核实的重点可以依据施工企业自身的情况而定,主要是施工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及收益事项等。
对于股份制施工企业来讲,常常出现资产与负债同步虚增的不良状况,主要原因是存货尤其是在建工程数额较大,债权类资产挂账数额大、时间长。较为突出的是,作为企业资金主要来源渠道的“应收账款”回收期太长,无法在短期内变现,跨年度甚至跨几个年度收回的也时有发生,有的已成为呆账或坏账,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及资金运作上的不利影响。负债方面多是短期债务,如未付的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等。资产负债表左右两侧同时虚增不但对企业无益,也会给未来的投资者带来不利影响。资产的虚增使施工企业手中的实物资产并不多,再加上短期债权得不到变现,无法偿还短期负债,因而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清查核实工作就是要将企业账面反映的虚增部分彻底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