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参考样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
申请在全额投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投资者为:,地址:。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O.LTD.
公司法定地址:。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的宗旨为:采用先进国际工艺和先进技术,引进较好的机械设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生产,争取扩大国际市场,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的生产、加工。
第八条:公司生产规模:年产。
第九条:公司的产品%外销,公司自行销售其产品,对自行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其中:
: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第十一条:公司投资者确认的注册资本包括以下内容:
1、外汇现金万美元。
2、生产设备、办公用品折合万美元。
第十二条: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投资者从境外贷款解决。
第十三条:公司履行投资期限:首期于营业执照发放后三个月内缴注册资本的15%,全部注册资本于企业成立后年内完成投资。
第十四条:公司应在完成投资后一个月内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金额。
第十六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注册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公司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吞、转移、占有公司之资金和财产。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由投资者委派,首届董事会由名成员组成。董事任期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