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866 次 来源:网络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取得公司的股权,股东是可能参与公司经营的,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的债权和债务,公司要积极收回债权保证公司现金流,那么股东可以代替公司收款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股东可不可以代替公司收款
如果款项是属于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收取公司的款项,但不能将款项占为已有,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股东可不可以代替公司收款”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款项是属于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收取公司的款项,但不能将款项占为已有,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