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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虚假出资,别的股东可以要求强制退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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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股对于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点,在一般的情况下,股东退股就会产生一定的责任。如果是股东虚假出资那么其他的股东是否能要求强制退股,这需要大家有相关的了解。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股东虚假出资,别的股东可以要求强制退股吗

不能。公司法的基础理论认为,投资人一旦向公司缴纳(包括认缴或实缴)出资而成为公司股东后,基于资本维持原则,便不能撤回出资;股东若需退出公司,只能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

相关知识:股东退股有几种情形

1、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

2、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

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

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

股东退股的法律可行性

(一)《公司法》明文规定的股东退股权是股东的法定权利。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以及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了股东在相应情形下所享有的退股权,这种退股权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成为一种法定权利。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形下,股东享有当然的退股权。

(二)股东是否享有协议退股权?

如前所述,股权是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股东和公司有权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协商处分该权利。

因此,股东可以与公司通过协议的方式,退出股东身份,退回对公司所享有的股权。

(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并无关于股东不得退股的禁止性规定。

由于法无禁止,因此,股东和公司可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内自由处分其股东权利。

(四)股东协议退股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公司法》禁止公司抽逃出资,但股东退股行为是否属于抽逃出资呢?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的应认定为抽逃出资的行为包括: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因此,我们在面对股东退股这个问题上需要清楚,除非股东自愿,公司却无权强制股东退回股权。所以,大家还需要了解清楚股东退股的几种情形以及在法律上的可行性,这是比较重要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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