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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分红时产生矛盾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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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对公司的盈利最终进行分红的大家应该都不陌生,最起码当事人的身份肯定也应该是属于公司的股东和投资者的。不过在市场资源配置当中因为交杂着各种类型的经济体制,所以股东的分红权也是要有公司法统一来监管的。那么,有限公司股东分红时产生矛盾该怎么办?下面,是由若悠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有限公司股东分红时产生矛盾如何处理

对于公司经营的盈余分配,投资双方产生分歧。持有较有股份一方要求分红,股份占有较多一方不同意。作为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且公司有盈余,其有权向公司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除非股东之间对分红有特别规定,否则股东无权拒绝分红要求。《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如果其中持有股份较多股东坚持不同意分红,对方股东也不能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只有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债务人或债权人才可申请公司破产。但股东间对分红存在较大分歧时,双方如果确实无法继续合作,可协商解散公司。如果因双方分歧导致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那可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请求法院对公司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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