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合法吗?关于这个问题,如果拒绝股东查阅的话是非法的。我国法律规定,查阅会计凭证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必要保障。所以是非法的。如果遇到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那么今天若悠网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1、查阅会计凭证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必要保障
根据会计法第九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可以看出,会计凭证是会计账簿的原始依据,是一个公司经营情况的最真实反映,公司的具体经营过程只有通过查阅会计凭证才能知晓,如果股东查阅权的范围仅限于会计账簿,作为公司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将难以真实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亦无法保障股东作为投资者享有收益权和管理权之权源的知情权。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实际上是对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范围进行列举式的规定,尽管没有明确会计凭证是否可以查阅,但该条赋予股东查阅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其知情权的充分行使,允许股东在必要时查阅会计凭证,契合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知情权的价值取向。
2、是否具有不正当目的或侵犯商业秘密应由公司举证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及其范围,根据该条规定,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资料需满足积极和消极两个条件:积极条件为股东需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消极条件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积极条件的举证责任在于股东,而消极条件的举证责任在于公司。本案中,恒诚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召开股东会,但多次修改公司章程,崔x荣作为公司股东函告恒诚公司要求查阅公司账簿,以便了解公司的营运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活动,具有正当目的。如果恒诚公司认为崔x荣的请求具有不正当目的或侵害公司商业秘密,应当举证证明,否则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股东有权委托专业人员查阅会计凭证
一方面,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作为股东,未必具有专业的会计知识,如果不允许股东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查阅,股东知情权将无法行使,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委托专业人员代为查阅,公司法亦未禁止。如恒诚公司认为允许他人代为查阅可能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或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样需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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