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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关于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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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之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权中小股东之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权公司解散、撤销、破产的,人格被注销之后必须经过清算,了却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公司的资产还有剩余,股东有权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股东对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一种固有权利。《公司法中小股东之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权

中小股东之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权公司解散、撤销、破产的,人格被注销之后必须经过清算,了却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公司的资产还有剩余,股东有权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股东对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一种固有权利。《公司法》第187条……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针对中小股东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权的保护和行使,建议采取如下方略:

1、在《公司章程》及股东签订的《联合投资协议》或同类文件中,明确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分派的方式。

2、申请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公司起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制定清算方案。

5、对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法进行分配。

6、对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不能依法进行合理分配时,及时提起司法程序保障分配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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