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东之参与经营管理权中小股东之参与经营管理权股东经营管理权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身份体现,如出席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任免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对公司董事或监事提起诉讼等。在中小型公司中,股东参与公司或企业的经营,是较为常见的管理模式。股东中小股东之参与经营管理权
中小股东之参与经营管理权
股东经营管理权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身份体现,如出席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任免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对公司董事或监事提起诉讼等。在中小型公司中,股东参与公司或企业的经营,是较为常见的管理模式。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人,其投资获利的基本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续获得高薪;
2、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财务主管,直接管理公司,通过对公司收益进行分红实现投资获利;
3、通过对公司的管理,使得公司有较好的盈利,或显现出较为吸引投资人的盈利模式,然后将持有公司股权的一部分或全部以较高的溢价卖出,获得投资回报。因此,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必要的。实践中,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往往被大股东侵害,导致中小股东完全丧失或事实上丧失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针对中小股东维护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的保护和行使,建议采取如下方略:
1、成立公司之初,中小股东在与其他股东签订的联合投资协议或类似协议中,明确自己作为中小股东在拟成立的公司中应获得何种管理职位,如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或监事等。待公司成立后依法尽职尽责履行自己的职务。
2、公司成立后,中小股东若未成为公司高管,应尽可能通过股东会,争取相应参与公司管理的职位。
3、若中小股东本身不希望或没有时间、精力或能力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应选派合适人员出任公司的高管,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4、中小股东积极行使自己依法享用的公司资料及账目的查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