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公司 • 正文

新设立公司的认缴期限规定

发布时间:  浏览: 437 次  来源:网络

如果自己要设立一个新的公司的话,前期肯定会交各种各样的税费这个社会需要自己到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到时候如果要涉及到认缴的话,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设立公司的认缴期限规定

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得知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而是规定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股东之间约定即可,但是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为如下几点:第一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第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第三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股东之间约定即可,但是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