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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取得营业执照,而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进行合法的经营活动,而公司的营业执照是需要进行定期审查的,那么怎么审理营业执照?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如何审理营业执照
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实施三证合一政策,营业执照是不需要进行审查的,但需要对企业的信息进行公示。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第三条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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