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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需要交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13 次  来源:网络

在我们生活中,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提升,而个体工商户变得越来越普遍,更容易被人们接受,而且不需要过多的资金投入,就可以经营属于自己的门店。但是,在获得个人收益的同时,也需要缴税。那么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需要交吗?对此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

1、个体户不是公司法人,不需注册资金,是个人承担无限责任

2、部分地区对个体户征税按定额税方式。定额税就是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一种方式。通常税务部门会按你的经营面积、地段、设备等核定一个营业额,每月固定缴税。经营不足定额的也要按定额缴税(可以申请重新核定),开具发票金额超过起征点或定额的,还需要补缴这部分税款。

三、个体工商户注册程序

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注意: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请在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之前,详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本告知单,并请到各区县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通过上面的文章的讲解,我们知道了关于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以及注册程序相关内容,而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它的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并且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那么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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