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进行注册的时候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这在相关的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公司法我国也做出了相关的修正,新旧公司法在注册资本的规定上也有一定的差别。那么,具体表现在哪些地方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规定的差别是什么
旧《公司法》第73条第(二)项: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78条: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这一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界定及对最低额进行了划一规定。同时,第79条第(四)项规定了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这就将注册资本载入公司章程中。
新《公司法》第77条第(二)项: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第81条第一款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界定,同时规定,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的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对于投资公司放得更宽松,可5年内缴足。该条第3款规定股份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在第82条第(四)项规定公司章程中应记载注册资本。
通过此新旧《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可以看出在法定注册资本金上,新《公司法》规定最少500万元,与旧《公司法》规定的1000万元相比,大大降低了注册公司的资本,为更多的市场主体打开了准入大门。同时,公司法规定了分期缴足注册资本的制度,这大大缩短了成立公司资金的准备时间,使更多的货币在市场中流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未来的几年,我们将会看到公司尤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市场经济的土壤。
通过本文的内容介绍,大家都清楚了新旧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差别了吧,这对于公司的注册来说有一定的营销。新公司法的出台可以解决了很多以前容易出现的问题,更加完善了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