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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备用名称
原企业名称
筹建负责人或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经济性质或
企业类型
电话
注册资本(金)
地址
经营范围
股东的姓名、名称或申请
企业归属的
上级单位名称
审查员
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核准员
审核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注:本表适用:有限公司名称变更、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开业及名称变更,非公司制企业(含下属营业单位)的开业及名称变更、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私营)企业(含下属分支机构)的开业及名称变更;但企业名称需报国家工商总局核定的除外。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________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2、同意□不同意□修改除上项外的任何材料;
3、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投资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
1、非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由出资人盖章、签字。
2、企业法人及合伙企业、个人独资(私营)变更名称由本企业盖章。
3、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名称登记由母企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