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修改为: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往的公司注册资本
最低公司注册资金:根据最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外商独资最少10万)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来说,公司注册资金最低注册资本为:
1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
50万元-以生产经营为主、以商品销售批发、贸易为主;软件等科技开发销售等。
100万元-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饮食业的公司;
200万元-仓储业公司;
500万元-建筑房地产业公司;
1000万元以上-发起式股份有限公司或投资性公司;
其中固定资产不少于3500万元;募集式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元。
对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金到位规定公司章程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公司章程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分期出资的总期限按以下规定:
(1)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下(含5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2)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含1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半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3)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4)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含1000万美元)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三年内,应将资本全部缴齐;
(5)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审定。
解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等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