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0 浏览: 532 次 来源:网络 1、 首席代表签字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原件);2、 批准证书(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3、 申请报告和工作小结(原件);4、 原登记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