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一个公司最接近公司核心权力的就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是其实法人代表获得权力的同时也承担着风险,那么,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是怎样的呢?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就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是怎样的进行讲解,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
1、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1)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通常理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个人并不会因其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并且,如果法定代表人从事越权行为,而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即第三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与之交易的对方是代表法人行为,法人也应就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
(2)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公司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
(3)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然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3、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通常而言,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逃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4、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1)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司法机关可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2)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定代表人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3)如公司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实践中,虽然公司的法人代表看着很风光,但是背地里需要承担的责任和注意的事项就有很多,权力的多大,就意味着付出的多少。从上文来看,公司法人的责任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具体是哪四个方面小编已经在上文做了赘述,如果您关于公司法人代表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或者是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小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若悠网的网站进行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