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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应该由法人保管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49 次  来源:网络

公司跟其他的公司合作是用签订合同的方式,在合同签订了之后,有些人就不知道这些合同到底由谁来进行保管才比较合适,担心合同要是保管的不好,就容易出现问题或是带来一些麻烦等等。若悠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一、合同应该由法人保管吗

大多不是。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至少分别保管一份,单位保管应当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

保管合同看你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1、劳动合同:人事部;

2、租赁合同、采购合同、营运合同:由专门的档案管理员保管(档案管理员可以设在财务或行政部下面);

3、招商合同:招商部或财务部

4、与供应商的合同:财务部或档案管理员。

如果是专门经营房地产或商业购物中心的公司,可以设立合同部或法务部,由该部门负责招商合同保管。

二、法人章由谁保管

按公司章程规定处理,没有规定一般由法定代表人保管。

1、法定代表人章如果单独使用代表法定代表人自己,如果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一般来讲公章权力最大,但你们可以限定公章的使用,例如使用公章需两个股东以上同意并进行登记的制度。

3、一般使用银行账上的钱,需要在银行预留印鉴,该印鉴是支票专用章和某个人私章,一般单位用的是法定代表人私章,也有的单位用的是财务负责人的私章,同样也可采用上述办法加以控制。

不管合同是由谁来进行保管,只要公司的合同是规范的、正规的,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它就具有法律效力了,要能够清楚合同的性质。对于合同是否由谁来进行保管自己并不是太清楚的时候,遇到此问题要解决建议你来若悠网找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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