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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参与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参考人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资格,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资格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那么其他组织包括分公司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其他组织是不是包括分公司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他组织是包括分公司的,分公司是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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