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大众的常识中,我们往往倾向于认同公司法人即为老板的观念。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某些企业出于某些原因会出现老板和法人不一致的情况。事实上,法律也是允许法人与老板不是同一人这种现象出现的。若悠网小编针对此话题为您收集了有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称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英美法中的公司法人与大陆法有所不同,既包括营利性的也包括非营利性的,且仅指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目前的公司形式多样,大体上分为集资型和非集资型两种。集资型公司类似西方国家的公司,是由股东投资而成立,为企业联营的一种重要形式,非集资型公司属单一企业性质。
二,所有公司法人就是老板吗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企业老板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定由董事长担任。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新公司法规定由公司章程在法定范围内(即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中)确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原公司法由法律直接确认代表人的做法相比,赋予公司更大的自主权,以尊重公司的意思自治。同时,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的人数仍是唯一的。
总之,新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的人选范围放宽了,产生方式灵活了,但唯一制并未改变。
2,法定代表人担任限制
根据我国《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刑事拘留的人。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
(4)、因贪污、贿赂、侵占、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6)、担任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人。
(8)、因逾期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人。
(9)、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
(10)、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
3,法定代表人需承担法律责任较大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由上文可知,公司法人和公司老板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公司法人可以由老板制定担任,可能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济活动。另外,法人是受到严格法律约束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很多公司老板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不会自己担任公司法人。如果您对此仍然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