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品属于公司的财产,大到办公设备、小到一张纸,都应该是公司的所有物,员工可以使用公司的物品,但却不能够将公司的物品私自占有,这样对彼此都不利,那么,公司物品丢失谁来承担?下面若悠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1、抓到盗窃人,由盗窃人承担;
2、丢失物是由单位统一保管的,如进入特定区域不能戴首饰,统一寄放在单位更衣室,不管丢失物是否与工作有关,则由单位负全部责任;
3、丢失物在丢失时完全用于工作,假定不是出借行为,则根据《民法通则》的无因管理条款,单位应当对此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员工,是丢失物的使用者,未尽到适当保管的义务,应当减轻单位的责任;
4、如果丢失物平时用于工作,但在丢失时不能判断是否用于工作,就需要根据平时的使用状况推断谁对丢失物有保管义务,主要由负有保管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如果员工承担保管义务,则单位应当基于平时受益于该丢失物而给予适当的补偿;
5、如果丢失物与工作无关,单位不承担责任。
丢失遗忘物品派出所受理吗
关健是你是否知道谁捡到你的东西。如果你知道谁捡到的,可以索要,对方不予归还的,构成刑法第272条,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固定和收集一些证据,直接到法院起诉!自己丢失的东西被别人拿走了,如果数额较大的话,构成侵占罪,但是侵占属自诉案件,不由公安机关受理,只能你自己到法院去起诉。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司物品丢失之后对于是否谁承担而有一定的疑问,不知道该怎么样帮助自己维权时,可以来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