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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分立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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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会考虑将公司进行存续分立,例如将业务拆分、将业务转移至无历史问题的主体(以便挂牌、上市、重组)等。那么,公司存续分立过程中注册资本是怎么分配的呢?若悠网小编根据资料整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存续公司及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如何确定

《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支持公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数额。…因分立而存续或者新设的公司,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由分立决议或者决定约定,但分立后公司注册资本之和、实收资本之和不得高于分立前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各方可在分立决议或分立协议中自主约定分立后存续公司及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各方的认缴、实缴出资额,但是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得超过分立前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是关于公司存续分立时注册资本的内容。许多公司为了方便发展,经常通过开“分公司”的方式成立子公司、子品牌,但其实国家对此类行为是有相关规定来规范的,避免一些投机商人、不法分子通过这种方式偷税漏税甚至侵害他人利益。如果有相关的其他问题想要了解,可以访问若悠网向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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