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公司 • 正文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范围

发布时间:  浏览: 523 次  来源:网络

为了办事的需要,企业是可以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有的分支机构比如分公司,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民事责任是需要由总公司承担的。但是有的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么,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范围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与法人合作的合作公司;银行下设的分行、支行、办事处;进行过社团登记并取得工商登记的社会公益基金会的分支机构,都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分公司、办事处税收待遇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上。

分支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在银行开户,收到的销货款存入银行,发生的营业费用由分支机构开具支票直接支付企业分支机构的概念和特点企法顾问。

分支机构通常拥有完备的商品存货,除了向公司总部进货之外,也可以自行向其他厂商购进商品。

注意事项

1、分支机构无注册资本,需在注册信息部分备注,如“目标公司是一家有限公司分公司,无注册资本,其总公司为:****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在分支机构中一般也叫做负责人;

3、分支机构无股东,对应的是总公司,在叙述业务的时候要准确描述;

4、分支机构也属于非独立法人,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也一般不会有独立的财务核算部门,但也有例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