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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某些原因,一些企业被相关部门列为经营异常名录,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名誉和发展,那么企业如何移出异常名录?
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根据《条例》及《办法》的规定,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有关信息,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以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将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被列入3年内在补报年报或更正相关信息后可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部门书面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但该信用记录将保留。
企业进入异常名录如何解决?
条件一:及时进行补报。目前公示系统的年报功能已经再次打开,还没有年报的小伙伴们抓紧时间进行补报,别忘了还有公示一栏也要如实填写喔。
条件二:时限在被列入异常名录之日起三年内。比如你在2015年7月10日起被列入异常名录,那么在2018年6月30日前你将所有落下的年报都进行补报,都是可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当然,早补报,早申请,早移出。如果你在2018年6月30日前仍没有年报,对不起,那你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条件三: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补报之后,你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移出异常名录申请书前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的企业监管部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移出申请应写明申请的机关、未按时年报的原因、补报的时间、申请的内容、落款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