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变更名称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公司代理人证明。
(二)变更住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公司住所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它有效的房屋证明;
(5)公司代理人证明。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法定代表人任(免)职证明;
(5)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6)(成立董事会的)董事会决议;
(7)新法定代表人不是董事会成员的,提交公司董事、监事成员任职证明;
(8)法定代表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9)法定代表人是法人股派入代表的,提交派入职工代表证明。
(10)公司代理人证明。
(四)变更注册资本需提交材料:
(1)增加注册资本需提交的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验资报告(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需提交评估报告);公司代理人证明;增加新股东的需提交新股东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减少注册资本需提交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1次)的有关证明;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代理人证明;验资报告;如果注册资本减少后影响公司经营范围的应变更经营范围。
(五)变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所需的许可证;
(5)需要相应增加注册资本的,参考变更注册资本部分;
(6)公司代理人证明。
(六)变更经营期限需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营业期限到期所需的相关材料;
(4)公司代理人证明。
(七)变更股东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转让前原股东会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书;
(4)新股东会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5)新股东自然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6)公司代理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