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将经济学中的合作博弈运用到利益相关者理论中,站在公司治理的角度,主要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管理的合理性与现实性,即基于利益相关者合作博弈的企业债权人财务管理的特点、实现机制和意义。得到初步的分析结论是我国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全面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并不现实,利益相关者财务实施尚存在很大的困难。但却可以通过完善各种实现机制,逐渐、间接地实现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目标。
1引言
利益相关者理论是1960年左右,在美国、英国等长期奉行外部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国家里对主流企业理论的质疑和批判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将自己所拥有的资源投入到企业,同时也拥有了不同的企业所有权,每个利益相关者都应该拥有平等的机会享有企业剩余价值索取权和控制权。随着公司价值取向的变化,利益相关者财务管理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利益相关者财务管理是一种以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为基本目标并由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一种新型公司财务体系,它通过财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保证企业的决策效率和治理效率。利益相关者财务管理顺利进行需要各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财务管理,实现利益相关者合作下的公司财务的共同治理,而企业债权人作为关键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财务管理更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本文利用经济学中的合作博弈对企业债权人参与财务管理进行分析。
2基于利益相关者合作博弈的企业债权人财务管理
利益相关者根据各自的谈判能力和对谈判破裂的担心程度参与公司财权配置的博弈,追求对公司财务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的实际份额。在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中,作为内部利益相关者中,作为内部利益相关者的经理层、董事会具有较高的利益相关度,居于博弈强势地位,能够成为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在外部利益相关者中,公众投资者、供销商、消费者,社区普遍存在“搭便车”思想,处于博弈的弱势地位,不能作为责权利的治理主体参与公司财务管理。理论上,他们可以其共同利益的组织、集团的名义参与博弈,但这又意味着新的代理问题的出现,只能使问题变得更复杂。所以,在现阶段,由于弱势群体无法建立博弈机制,利益相关者全面参与公司财务管理是不现实的。但是,作为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债权人基于自身的条件,可以参与公司财务管理。银行等金融机构是我国企业的主要债权人,它们有能力和动力参与公司财务管理。
2.1基于利益相关者合作博弈的企业债权人财务管理的特点
第一,以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强调各利益主体的协调促进。企业的各相关主体均有不同的利益追求,如果过分强调财权的划分,忽略了彼此的协调关系,只会将资产人为地分割,从而每个相关主体的利益都会受损。所以债权人参与企业财务管理是建立相关者利益基础上,以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强调各利益者的协调。
第二,公司财务管理结构动态变化,管理策略适时调整。由于债权人、股东、经营者和其他的利益相关者的谈判能力和利益相关度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时刻发生变化,所以公司的财权利益格局始终处于动态调整之中。这种动态调整决定利益相关者的合作与冲突水平,这就要求不同的财务治理策略与之相适应。
第三,公司财务实行共同管理和相机治理。利益相关者财务理论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公司财务管理,考虑到可操作性,向公司直接提供财务资本的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可以直接参与公司的财务管理,实现公司财务的共同治理。当企业处于特定状态时,债权人可通过相机治理机制,确保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配置能发挥衡量监督和激励是否相容,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是否匹配的功效。
2.2基于利益相关者合作博弈的企业债权人财务管理的实现机制
第一,共同治理机制。债权人参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共同治理机制就是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债权人和经营者、股东都有平等机会分享企业财务控制权,最终达到长期稳定的合作和企业效率的提升。债权人财务在国外已经有所发展,我国的治理机制安排可以借鉴其成功经验。在德国,主办银行在企业中一般都占有比较大的股权,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决策、管理者的任免等具有较大的发言权。在美国,其特点是银行与企业互派兼职董事,但兼职董事一般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和财务决策。我国的银企关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实际上我国不存在银行对企业所有权的状态依存机制,也不允许银行向企业委派管理者,银企之间缺乏人事结合的机制。加上我国的信用机制不健全,造成了银行债务的软预算约束,使本应分享贷款企业控制权的银行,实际上却被贷款企业所控制。为重塑银企关系,需要建立债权人财务的共同治理机制。
第二,相机治理机制。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管理,意味着债权人依据谈判能力所划分的份额参与公司治理,又蕴涵着这种共同治理模式随谈判能力变化而变化的相机特性。博弈具有合作性,也具有冲突性,共同治理有时也会遭受机会主义的侵蚀。合作产生共同治理而冲突需要相机治理。相机机制实际上是不同条件下企业所有权的状态依存性,由于企业财务控制权配置的状态依存性以及利益相关者的谈判能力和在企业契约中的收益保障优先权的差异,使企业的财务控制权配置格局呈动态性,它将随企业绩效的变化在债权人、经营者和大股东之间进行流动和转换。张维迎(1996)对此作过详细地描述。设x为企业总收益,N为股东收益,W为员工工资,r为债权人收益。如果企业处于“W+rW+r+N”状态,经营者就是实际的支配者。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对于我国债权人实行相机治理,应具体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
当然,还有其他辅助措施:①加大立法力度,《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是债权人相机财务治理的制度基础,但其规定的债权人申请债务破产的条件具有刚性,即《破产法》虽有利于债权人资本收益的保全,但却不能满足债权人对资本收益增长的要求;②加大金融体制改革的力度,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商业银行可以向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在这种情况下,主办银行制度下的关系型融资体制会逐渐形成,相应的相机财务治理和共同财务治理的机制也将逐步完善;③充分利用限制性条款和附带性条款,限制性条款主要是对资金筹集、使用等限制性规定,附带性条款是债权人基于债务人的不同财务状态考虑的财务行为选择,是为实施相机财务治理而设立的,在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利用债权合约实施资本保全的同时,通过增加限制性条款和附带性条款来实施债权人资本收益增长的目标要求。
3结论
我国目前对债权人财务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但是它对提高我国企业财务治理的效率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基于对利益相关者合作博弈的企业债权人财务的特点、实现机制和意义的讨论分析,对比国外,可以看出我国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全面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并不现实,而且利益相关者财务的实施存在困难。相对而言,作为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外部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具有可操作性,可以考虑完善各种机制,先实施债权人财务,由公司其他弱势利益相关者共享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管理所带来的收益,间接实现相关者的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