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31 浏览: 664 次 来源:网络 实践中往往表现为以下形式:⑴利用股东地位,特别时控股关系,强行从公司帐上划走资金。⑵公司从股东手中购回股权,但未办理减少股东登记。⑶违反公司法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先行分配利润。⑷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弥补上一年亏损前分配利润。⑸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⑹公司向股东支付相当于股本金的货币但股东仍持有股权。⑺股东利用亲友或自己控制的其他经济主体实施关联交易,转让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