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定征收股东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核定征收股东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税务法规,个税带征税率适用的税目:对个人投资兴办的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投资者负无限责任的企业以外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所得税适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因此你公司的股东分红不需要再缴纳20%个人所得税。
二、股东想要分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
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
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分红,如何分红,还要经公司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即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
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
如果公司大股东不愿分红,利用表决权故意阻挠,导致股东会无法通过分红的决议,小股东还可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实施司法救济。
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股东分配利润的条件主要为,公司在盈利后、分配利润之前还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1、缴纳税款;
2、弥补亏损;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还应当按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
公民在购买股本之后,就具有了公司股东的身份,故此在每年股东分红时,股东都是可以获得利润的。但是股东分红并不会以核定征收为前提条件,并且不管股东购买的股份数量是多少,都需要按照将分红所得收入的20%用于缴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