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公司 • 正文

公司上市对股东代表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582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上市对股东代表什么?

公司上市代表着股东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打算上市,首先要找到保荐机构,那么保荐机构会对你们公司进行改制,根据你们想要上市的地方,确定改制成什么样子的。在重组改制的过程中要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不仅仅股东要了解上市对股东的要求,还有他们也要了解上市对他们的要求。

一般而言,股东应该出资真实、股东和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否公允、股权结构。

另外选择主板上市、中小板上市、创业板上市、香港上市、纳斯达克上市、新加坡上市、加拿大上市、德国上市,条件是不一样的。你的问题有点太大了,所以在这里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回答。如果你们管理层确定了在国内上市,那么就关注国内相关上市条件。

二、上市对股东资格的限制

1、普通股东的资格限制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虽然《公司法》并未对自然人股东的行为能力做出明确要求,但是,按照《民法通则》的基本规定,自然人作为公司股东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才能有效地进行相关投资协议的签订、章程的签署、出资的缴纳等法律行为。

(2)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目前,各类国家机关被禁止经商、办企业,也就不能成为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但是,经国家授权的专门机构可以可以作为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譬如,2003年12月成立的中央汇金公司即系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代表国家对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关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事业法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尽管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此予以禁止,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发嗬的《关争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又有所松动,其第6条指出,“社会团体(含工会)、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除外”。此外,我国禁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作为股东设立从事其他行业的公司,《律师法》第2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他行业投资设立公司”。

(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为了避免因公司兼为自己股东的双重身份可能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防范因公司收购和持有自己的股权导致公司实际资本的减少,以及可能发生的上市公司借此操纵本公司股票价格的现象,各国公司法一般都禁止公司成为自己的股东。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了避免在被投资的有限公司股东会中的身份重合,进而危害任职企业的利益,《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做出如上禁止性规定,这也同《公司法》第149条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本公司竞业的立法精神相一致。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资格的限制

《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是为了便于公司设立责任的承担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公司在上市之后,股东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相应的任何已经上市了的公司,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非是只要可以支付资金就可以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若是公司在提出上市的请求之后,公司法人触犯了法律规定,此时短期之内将不能上市。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