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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合同加盖分公司章有效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96 次  来源:网络

一、书面合同加盖分公司章有效吗?

合同加盖分公司章也是有效的,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审查其授权委托书,看看总公司是否有授权,授权的范围又包不包括你们合同相议的。为了谨慎起见,也可以要求分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公章。

二、设立分公司程序是怎样的?

1、核名

(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2)所需材料:

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②授权书

③商标注册复印件

(3)所需时间:约5天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③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

④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⑤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所需时间:约15天

(4)办理流程:当我们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营业执照后,可能因为材料准备及管辖范围等问题,会遇到以下四种情况

①材料完全符合要求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立即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在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后,满足即准予登记,并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否则不予登记,并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②材料存在问题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让有权更改的人当场更正,直到材料完全符合要求,剩下流程同①。

③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不予受理并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④当申请不属于登记范畴或不属于管辖范围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不予受理并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刻章

(1)地点:公安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②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地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②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③法人身份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④填写一份申请表格

(3)所需时间:1天

5、到国、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地点:国税局、地税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④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⑤银行开户申请书

⑥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⑦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⑧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所需时间:约30天

6、银行正式开户

(1)地点:总公司开户银行

(2)所需材料:

①国税登记证

②地税登记证

③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7、办理备案手续

(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所需材料: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②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8、申领发票

(1)地点:税务局

(2)所需材料:

①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地税)

②分公司营业执照

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

9、申请一般纳税人

(1)地点:税务局

(2)所需材料: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应该说在某些重大事情上,分公司绝对没有权利代替总公司做决定,就是说和总公司签的合同上面加盖的却是分公司公章的话,有可能合同会被判定为无效,但直接和分公司签的合同,并不是说没有总公司的公章就是绝对无效的。分公司的经营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延伸阅读:

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分公司注册有哪些要求

分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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