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评合同可以和分公司签吗?
是不可以的;这个也没有绝对的 看双方在招标文件中是否会提出。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劳动法也没有限定用人单位就一定要是法人,分公司只是在经营范围和资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没有限制不能雇佣劳动者,因此,分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主体合格,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有效合同。也即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享有和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因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因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而无效(事实上是因为用人单位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但劳动合同的无效,并不影响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劳动法上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分公司仍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承担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劳动者工伤的,分公司还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中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
但以上仅限于理论上的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均由设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1、法人资格。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2、民事责任。
分公司对外不能承担责任,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子公司可以单独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3、财务管理。
分公司的财务由总公司来控制管理,一般由总公司来统一纳税。
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别是两个不同的公司,子公司的财务可以由子公司自身来保管。
4、公司的性质。
分公司在性质上算不得公司,其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
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都是属于独立的公司。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是可以对外签订合同的,但一般不是什么合同都可以进行签订,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而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要慎得总公司的同意之后才能进行,这样这份合同才会起到法律的效益,从而保障大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