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679 次 来源:网络
一、工商部门如何验证注册资本到位?
可以直接通过验证银行账号来认定,新的认缴制政策实施后,除特殊行业依然需要验资外,其他企业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工商机关根据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核实注册资金实缴情况。由企业自行申报,企业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二、《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3.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
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
公司企业在成立时,需要对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进行认定,特别是注册资本金的多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企业的实力,公司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本的交纳情况,否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