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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一致吗?
是一致的,注册资本是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上面注明的、股东之间约定的资本金额。实收资本是股东认缴注册资本部分,实际缴纳的金额。实收资本金额小于或等于注册资本金额,目前,注册公司的时候不再对注册资本实际缴纳进行验资,股东认缴资本的时限由公司股东会确定,故而目前很多公司的实收资本都小于注册资本额。
二、《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
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3.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
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
对于注册资本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公司企业的类型所需要认定的注册资本也是不一样的,目前法律上已经取消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只保留了一部分类型的公司企业的注册资本限制,具体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