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事项分别是什么?
一般决议事项: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特别决议的事项有:
1、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
2、 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份变股份,内资变中外合资等);
3、 公司解散和注销;
4、 公司章程修改。
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1、机构性质不同
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会是权力机构。
董事会:董事会属于经营决策机构,是执行机构。、
2、成员组成不同
股东会: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董事会: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权力不同
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所以股东大会召开所以股东都可以参加。
董事会:董事会并不是所以股东,董事会由全体股东或职工民主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常设机构。
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哪些是一般决议,哪些是特别决议,这些问题不一定必须要遵守国家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可以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行拟定。而且董事会一定程度上是执行股东会已经决定的事项的,这些特别事项肯定也得经过股东的批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