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公司章程修改的股东决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二、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规定适用特别决议的事项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5、重大资产重组
6、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仪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仅包括1-4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修改公司章程这么重要的事情肯定是要召开股东会议的,并且要一半以上的股东都同意公司章程才能发生变动,基本上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写法都是这样子的,其实公司每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都应该保存好会议决议书,这些都是公司非常重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