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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541 次  来源:网络

一、注册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1、准备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

3、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到公司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6、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7、公司的会计准备材料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跟报税等事项。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如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资料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个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机关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火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通知书;

(9)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O)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是国家认可的经营团体,它比个体经营的规模更大些,更加规范,设立公司制度章程也应该更加严谨和精准。公司的章程内容是公司财产的一部分,不能随意给他人。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需要合法合规,受到法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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