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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事务所股东可以不是律师吗?
不可以,因为律师事务所的股东必须是有律师执照的律师。成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二、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以及县(市、区)司法局同意设立该律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和协议;
(三)发起人的简历以及原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品行鉴定表;
(四)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律师资格证明、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五)发起人的转所手续;
(六)发起人的档案关系存放证明;
(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合作人会议推选主任的决议书;
(八)律师事务所的资金证明;
(九)办公场所的租赁协议或房屋产权证明;
(十)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表。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根据《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二)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三名以上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经营的业务是比较特殊的,在其他的股份有限公司当中,并不要求股东所从事的职业也必须要跟公司经营的业务是相同的,但律师事务所不可以,不能说任何人都可以在律师事务所投资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