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分公司步骤是怎么样的?
(1)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2)办理前置审批项目。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例如,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食品业务的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运输业务的需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一般来说,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4)刻章。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税务登记证。无论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都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上述步骤办理完毕后,分公司注册基本完成。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需办理下列手续:
(1)开设分公司银行帐户。
(2)申请发票。
二、公司分立需要什么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2份)
3、总公司股东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非本市户口人)需计生证原件、相片(共8张,5张大一寸,3张小一寸);
5、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全体股东签名)
6、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2份)
7、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份)
8、总公司地税、国税副本复印件;(2份)
9、填写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10、证明书(用于办理分公司代码证)
1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综合上面所说的,成立分公司就是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但同样也要办理营业执照才能合法的经营,因此,在办理的时候就需要按公司法的流程进行处理,不同的步骤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就会不一样,这样才不会让自己承担其它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