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入股没有法人的分公司吗?
非法人公司无独立法人地位,无法接受入股,只能投百资于该分公司的法人公司。投资人以实物、无形资产(不知你所说的网络资源算不算)出资,须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专业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作出后,再经会度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原资产无发票没关系,因为评估机构可以以重置成本等方法进行评估。一方面在于投资人与被投资人双方的共识;另一方面,回也要看你所说的网络是否构成民商法所界定的无形资产范畴,如可归类于该范畴,则可凭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确认其增值。实物入股答后,极为被投资公司资产,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合理计提折旧和摊销,处理上同公司一般的固定资产并无差别。
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分公司的认定是基于总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而定的,但一般情况下,分公司是不设置法人的,所以无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入股的行为是需要相关协议并进行合法的认定的,只能对具备法人的总公司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