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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公司章程能否限制股权转让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股份进行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什么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
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1、由转让前的股东签订股东会决议;
2、由转让方和出让方签订出资转让协议;
3、由新的股东组成股东会做出新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新成员组成新的股东会,选举监事和董事;
4、选举新的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等;
5、由新的股东会做出章程修正案;
6、去工商领变更登记申请书。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份,而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