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确定是否涉及股权转让
应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分析。
1、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一般原则。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公司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走《公司法》程序过半数同意,如果是第三方个人,还要确认他是否有自己的公司,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并进行书面签字。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词,因程序上的瑕疵应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而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错误也可导致转让合同无效或被撤消。
2、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以转让股权中部分权能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以转让股权中剩余财产分配权、表决权等为内容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在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股东权益包括盈余分配请求权,利息分配请求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自益权。是一种金钱债权,属于私权,可以转让。另一种观点认为,股权是因股东地位而享有的社会社员权,即包括盈余分配等自益权也包含表决权和提起诉讼等公益权。因此,股权是由多种权利组成,但不能分离其中一部分转让。
二、股权转让过程中如何确定
转让价格在实践中,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能常有以下几种:
(1)将股东出资时所确认的股权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3)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
另外,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按照规定对于怎么确定是否涉及股权转让问题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股权转让的话是要召开股东大会经过股东们同意之后才可以进行的,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