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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合伙财产有什么规定,合伙人死亡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63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的合伙财产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第九百七十二条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

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九百七十四条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九百七十八条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二、合伙人死亡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七条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的,合伙合同终止;

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合伙的种类有很多,包括商事合伙、民事合伙、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显名合伙以及隐名合伙等。

合伙的财产一般是由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取得以及依法从其他渠道取得等途径。

合伙财产与个人财产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分界限,不得随意混同。

如果大家有其他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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