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对外担保债务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对外担保债务应当作为破产债权来处理。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亦视为到期债权。此,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如果要求债务人清偿,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选择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由于保证人也无力偿还,在申请执行后,可以要求保证人分歧给付等措施。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同时要求债务人及保证人清偿债务。
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此时,债权人应先要求债务人清偿贷款,在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申报债权。
二、公司破产清算怎么进行
(一)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三)变价
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四)清偿
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五)破产程序终结。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因为公司经营等相关存在着的问题,导致面临着破产清算的情况之下,就意味着实在没有办法,必须要通过这一程序来完成债务的处理了,当然了,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如果是有保证相关的债权在破产清算受理之日起就是我已经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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